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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稅方式:選擇繳稅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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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帳戶繳稅
適用報稅方式:書面、二維條碼、網路報稅。
採用書面申報者,可利用本人、配偶、申報受扶養親屬在郵局之存簿儲金、劃撥儲金或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信用部等)之支票存款、活期存款、活期儲蓄存款、綜合存款或在外商銀行開立之新臺幣存款帳戶辦理,請依式填寫繳稅取款委託書(非金融機構取款條)並蓋妥存款印鑑章(如原存款簽名者,請簽名)以法定結算申報截止日(96年6月2日為提款日,並預留存款以備提兌,免填繳款書,連同填妥之申報書,一併申報並當場取得繳稅取款委託書收據聯(免附存摺)。逾期申報、外僑申報案件及非以個人名義開立存款帳號者,不適用之。
採用透過二維條碼或網路申報者,可利用納稅義務人本人或配偶之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委託轉帳繳納稅款,於繳稅畫面中點選「繳稅取款委託書(轉帳繳稅)」,輸入存款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選取金融機構資料,免填寫繳稅取款委託書。或利用納稅義務人本人或他人之金融機構電子錢包,以網際網路繳納稅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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