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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稅方式:選擇繳稅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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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稅方式
納稅人可利用本人、配偶、申報受扶養親屬之臺幣存款帳戶辦理退稅,請於填寫報稅資料時,於存款帳戶退稅款欄中填寫各欄相關資料,以便稽徵機關辦理轉帳退稅。請務必將資料填寫清楚,以免延務退稅時間。
未指定以存款帳戶退稅或退稅金額無法轉入存款帳戶者,國稅局將寄送退稅憑單,受退稅人收到國稅局填發之退稅憑單後,即可依指示領取退稅款。 退稅金額未達5,000元者(憑單未劃線),由受退稅人攜帶退稅憑單及國民身分證、私章,向臺灣銀行各營業單位具領。票據交換:收到退稅憑單受退稅人可利用在金融機構或郵局、農會的存款帳戶提出交換兌領(退稅憑單金額5,000元以上者憑單已劃線必須經由交換方可兌領,金額在20,000元以上者並禁止背書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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