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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96年度新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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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親屬者村里長證明不再適用
各地村里長核發證明書,不再包括「無謀生能力證明」及「同居受扶養證明」,故申報扶養家屬或其他親屬的村里長證明已不能使用,國稅局提醒民眾準備其他證明文件,以免權益受損。
稅捐機關將從嚴審核民眾申報扶養親屬的事實,認定納稅人能否享有免稅額的權利。特別是申報扶養「其他親屬」如叔、伯、甥、舅、媳等,需提出更具體的扶養證明,如1.如戶口名簿2.確切扶養事實證據(如匯款資料)3.稅捐機關還將審視受扶養的其他親屬之父母是否確實無力扶養,才會准予列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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