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N 首頁 Messenger Hotmail Spaces Mobile 工具列 搜尋:
2008/07/07(星期一) 說明
首頁 理財規劃 財經資訊 儲蓄 投資 貸款 保險 節稅
 
基金中心 | 理財學校 | 金融服務 | ATM
常見問題:其他問題
夫妻報稅,以何者為納稅義務人較有利?

夫妻報稅可選擇合併計稅或以雙方「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合併申報。通常以高薪資所得者作為納稅義務人,以分開計稅合併申報的方式較為省稅。

如果夫妻雙方都有薪資收入,但收支狀況很不平均,一方收入很高,但免稅額和扣除額卻很少,反而收入低之一方免稅額或扣除額很高,則選擇夫妻合併申報,以低薪而有高免稅額和扣除額的一方當納稅義務人較為省稅。
 
回前一頁
 
節稅密笈
推薦服務夥伴 | 購物 | 學英文 | 戀愛交友 | 線上辦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