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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其他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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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僑在台工作,是否要報稅?
依據所得稅法第8條第3款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勞務報酬(薪資所得)及在同一課稅年度在台居留累積天數超過90天的外僑,都有報稅的義務。
註:所得稅法總則第8條第3款
「 在中華民國境內提供勞務之報酬。但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不超過九十天者,其自中華民國境外僱主所取得之勞務報酬不在此限。」
外僑報稅一般在每年5月的法定結算申報期內申報。
外僑如在非法定申報期,中途離境不再返台,就必須在離境前7~10天辦理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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