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持有公債、公司債與金融債券的利息所得課稅,自民國96年1月1日起,比照短期票券改採分離課稅,稅率為10%。未來個人債券利息收入,不再併入綜合所得稅總額課稅,同時有不再享有27萬元儲蓄投資扣除額的減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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