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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7(星期一)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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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其他問題
申報人能不能列報自己學費?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的對象是納稅義務人申報「受扶養的子女」,申報人、受扶養親屬(如弟妹)的教育費都不能列報。 同時,子女只有就讀國內外大專以上院校(經教育部認可)才、五專院校必須專四以上才能申報。 空中大學、空中專校、五專前3年及受扶養子女在大陸地區就學的學費,皆不能列報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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