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取得之分紅配股,應按面額課徵所得稅,因此應將股票時價超過面額之差額部分,計入基本所得額。 若員工獲得分紅配股後即可處分,應於取得股票時(亦即可處分日)計算員工之所得,並非等到股票出售時才認列所得。依規定員工分紅配股應將「可處分日次日」之時價超過股票面額之差額部分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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