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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0(星期三)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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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稅密笈:雙薪小家庭
離婚夫妻

在年度中離婚之夫妻,當年度可以選擇合併申報或單獨申報,離婚日期之認定係以登記為要件,離婚生效日是以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日為準,若是屬法院判決離婚者,則以判決日為準。

至於離婚後所取得之贍養費要不要報稅?依財政部 91年4月24日台財稅字第0910451253號函規定,夫妻離婚依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配偶之一方應給付予他方之財產,不課徵綜合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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